招标编号:0747-1360SITCK107
受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尿素生产装置节能降耗改扩建工程动力燃煤、原料煤筛分破碎一体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 招标范围: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尿素生产装置节能降耗改扩建工程动力燃煤、原料煤筛分破碎一体4套。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7月21日至2013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层西侧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处。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 开标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6会议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8.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中外合资资格的企业,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应在500万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在2012年9月前有制造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煤筛分破碎一体机制造和运行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设备型号规模、工作范围、用途、用户名称、投用时间),并出具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业绩经核实不属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一切责任;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有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的合同;
(6)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特别提示:以上资料必须提供企业资质、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包含封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相关运行能力参数的有效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一层大厅西侧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惠云霞、王晓斌
电 话:010-59368256/8971
传 真:010-59368911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21层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陈罡、周品一
联 系 电 话:159 0126 9722、189 1131 9893
传 真:010-59369871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 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