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溧阳市政府出台《溧阳市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溧阳市将严格按照开采量和开采年限进行“双控”,生态红线内的矿山在2015年年底之前一律关闭;到2016年底关闭砖瓦窑21座,2017年底关闭矿山11家;到2020年,全市矿山不超过8家。
市政府对废弃(关闭)矿山制定了3年环境恢复治理计划,并要求属地镇政府将关闭的矿山、砖瓦窑及时纳入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
《方案》明确,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对水泥企业资源需求量实行年开采量严格控制;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力争到2020年,全市绿色矿山达标率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