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济南市环保局公布11月环境违法信息,7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被处罚,总共被罚款70.1855万元。其中,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球墨铸铁厂”)因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超标被处罚款15万元。
据悉,球墨铸铁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烟尘浓度42.2毫克/立方米,超《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排放限值0.4倍,被罚款5万元;二氧化硫浓度292毫克/立方米,超《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排放限值1.92倍,被罚款10万元,两项处罚金额共计15万元。
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齐学坤介绍说,此次对球墨铸铁厂的处罚,就是针对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前执法人员检查结果的处罚。10月22日,球墨铸铁厂向市环保局报送了《关于52平米烧结机故障紧急停运的汇报》,确定因烧结机机头电除尘器变压器故障,两台烧结机停运一周。10月30日,执法人员对其烧结机外排烟气中烟尘浓度进行了再次复测,复测结果为42.2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规定的3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限值0.41倍。因此,市环保局随即对球墨铸铁厂作出停产整治决定,具体措施包括其两台烧结机全部实施停产整治,达标排放前不得自行恢复生产。
其他受处罚单位
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氨氮18.6毫克/升,超《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重点保护区修改标准的0.9倍,另查明该单位应缴纳排污费42942元。该环境违法行为11月13日被立案,被处以21.4710万元的罚款。
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其18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尘129毫克/立方米,超《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排放限值3.3倍。该环境违法行为11月13日被立案,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济南科佳聚氨酯有限公司、济南华临化工有限公司也都因环境违法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