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委托,由中国寰球工程公司组织编制的《浙能准东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能准东煤制天然气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由厂内工程和厂外工程组成。厂内工程主要为规模20亿m3/a的煤制天然气装置(包括碎煤加压固定床熔渣气化、气流床粉煤加压气化等11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热动力装置、储运、给排水等公用及辅助工程,厂区占地面积约211.24公顷。厂外工程包括厂外废水暂存池(占地面积约30公顷)、厂外灰渣场(占地面积约70.52公顷)等。
建设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的西黑山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项目外排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大气评价范围内各种污染物在各关心点处的预测浓度增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非正常工况下,项目火炬燃烧排放的SO2导致在特定气象条件下部分预测网格点及关心点的S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出现超标现象,但非正常排放发生的频率较低,且持续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时间也较短。
项目周边无常年地表径流。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通过水文地质调查,项目场地及地下水径流方向下游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亦无国家及地方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项目不开采取用地下水。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渗、地下水污染监控等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厂址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内,周边无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目标。项目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相符,评价范围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点生态敏感区。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戈壁,植被稀疏。在认真实施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在项目运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风险。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设硫回收单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H2S酸性气进行处理并回收硫;外排工艺废气相应采取针对性的除尘、洗涤、热氧化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燃煤锅炉烟气采取低低温电除尘、SCR脱硝、炉外氨法脱硫等措施后,再经高烟囱达标排放。液体化学品储存通过罐型选择、设氮封等措施以减少排放,汽车装卸设置油气回收设施;污水收集及处理过程中的部分水池加盖密闭,收集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开停车及事故工况下排放的可燃有害气体经火炬燃烧后排放。
根据污水水质的特点,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治”原则,部分污水先在装置内进行预处理,达到要求后再送全厂性污水处理设施。全厂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等通过生化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等处理后,反渗透淡水及蒸馏冷凝液回用,产生的工业级结晶盐外送综合利用,少量混盐送园区危废处置中心处置。针对项目开停车及污水处理场故障等非正常工况,项目设置相应的污水缓冲或暂存池、浓盐水暂存池等,以防止污水外排环境。
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含贵重金属或涉及专利技术的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危废送园区危废处置中心进行处置。气化渣及锅炉灰渣尽可能综合利用,不能利用时送项目自建的厂外灰渣场堆存。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以控制噪声源。在总体布局上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绿化的屏障作用和距离衰减作用,以达到降噪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总体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采取进行全面控制。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划分污染防治区并进行防渗设计;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并要求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对周边植被、土壤等的破坏,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其次,在厂区周围、辅助区及道路两侧等可绿化之处植树种草,美化周围环境。
项目采取了严格的风险防护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总图、建筑、工艺、防雷、防爆、消防等设计中采取事故风险预防措施。项目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对生产装置实施过程检测、数据处理、过程控制等,并采用安全联锁系统(SIS)对装置中的关键设备和生产过程进行安全联锁保护,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可燃/有毒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项目设置了事故污水控制、收集及储存系统,设置的事故污水池容积满足事故污水暂存的需要。项目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在投产前编制完成并备案,建立与地方政府应急机构的联系途径,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通知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时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专项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等,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采取严格的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置;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经定量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大气、声环境、水环境及生态环境等影响不大,项目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质量。项目在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及减缓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本项目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减缓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以及本报告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本项目是建设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采取以下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其他信息:
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详见新疆环保厅网(http://www.xjepb.gov.cn)。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根据环发[2006]28号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文要求,本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拟在新疆环保厅网站(http://www.xjepb.gov.cn)、新疆奇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qt.gov.cn/)进行网络公示,并在新疆日报进行报纸公示。待公示期结束后,拟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然后对项目评价区内的企业单位及员工代表和评价区外的公众代表进行意见调查。环评单位根据各个环节的调查情况,归纳统计公众意见,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章节的编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结合项目所在区域实际情况(评价区内没有居民点),本次调查对项目评价区内的相关企业和评价区外的公众进行调查。调查主要事项如下: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从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
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行带来的何种环境问题最关注?
对本项目采取哪方面环境保护措施最关心?
对本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意见或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浙能集团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公务员三期翰景轩5号楼2层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994-6839032,传真:0994-6839037
E-mail:zhiyuan6039@163.com
环评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10-58676733,传真:010-61917575
E-mail:hjbhzx@hqc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