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海南10条水泥生产线脱硝改造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水泥行业提前1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污染治理任务。
据了解,“十二五”前3年,海南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一直在减排红线以上运行,为此,海南省制定印发了《海南省水泥行业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指南》。按照国家责任书要求,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在强化水泥脱硝设施运行监管、保障脱硝还原剂供应的基础上,海南自加压力,将产能小于4000吨/日的水泥生产线也纳入了脱硝改造范围。
“通过落后产能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时期海南省共有水泥生产线10条,其中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有5条。同时,海南省两座玻璃窑炉和1座石油炼化催化裂化装置也先后完成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海南省水泥行业由“十一五”时期的氮氧化物“直排”改善为平均脱硝效率60%以上,玻璃行业平均脱硝效率由建厂时的40%提高到70%以上,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从连续3年的10万吨以上,下降到2014年的9.5万吨,为全省全年优良天数占比维持在98.6%水平以上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