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 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其中,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和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这三项在清理之列。
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
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
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地质报告技术评估、评审和备案。
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长江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