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安市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南安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也越来越大,其带来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南安市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
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由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现有工程于2006年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进行批复(闽环保监[2006]8号),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300t/d,配备两条焚烧线(225t/d•炉×2炉),一套汽轮发电机组1×6WM;二期建设规模300t/d,配备一条焚烧线(225t/d•炉×1炉),一套汽轮发电机组1×6WM。
南安圣元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两期工程焚烧生产线配置及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进行了变更调整,同时对厂区的总平面布置作了改变。变更调整后的处理规模为:一期建设规模300t/d,配置一条焚烧线(300t/d•炉×1炉),一套汽轮发电机组1×7.5MW;二期建设规模300t/d,配备一条焚烧线(300t/d•炉×1炉),一套汽轮发电机组1×7.5WM。泉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9月以泉环监函[2012]134号对该变更项目进行批复,并于2012年12月28日进行了一、二期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数据以及例行监测数据表明,生活垃圾焚烧烟气经“半干式好【反应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外排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评价选用标准(见第2.7.2章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成为目前乃至今后处理南安市区生活垃圾的重要途径。为了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进一步提高南安市环境承载力,实现南安城市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决定投资31905万元建设三期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1×700t/d垃圾焚烧炉+1×15MW汽轮发电机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1年11月受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三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接收委托后经现场勘察、基础资料收集和工程排污状况初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