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科建采石有限公司25万立方米/年碎石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上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科建采石有限公司25万立方米/年碎石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大岭乡
总投资:42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0.105km2,其中开采区面积为0.078km2。年开采加工25×104m3普通建筑用碎石。
职工人数:16人
工作制度:年生产24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二、周边主要保护目标位置和距离
本项目距最近敏感目标东合屯341m,东合屯位于项目西侧。
三、项目选址选线
本项目选址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大岭乡,符合当地的矿产资源规划。产品通过南侧道路进入阿横公路,运输路线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较少。
四、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粉尘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面源估算模式(SCREEN3)估算,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做到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在据本项目较远,且不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上,粉尘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轻。
采石场爆破所产生废气量不大,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项目生产机械和运输车辆较少,燃用汽油或柴油产生的废气量较小,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降解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水环境
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排入防渗旱厕所,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废石场、临时表土堆场经采取如截排水沟、拦挡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爆破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道路运输噪声等,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实施爆破作业、禁止夜间施工和距离衰减等降噪后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采石场剥离产生表土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不外排;采场剥离和开采产生的废土石堆存于表土暂存场,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埋。运营期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生态环境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采矿用地及林地,所占各类土地面积占阿城区相应的土地面积比例较小,项目占用土地对阿城区土地利用影响较小;另一方面,土地的占用、使用功能的变化,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
(2)对植物、植被的影响
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类型为草丛、人工植被(旱地)等,植物种类均为常见植物种类。项目在施工和生产中通过场区绿化和开采结束后合理的搭配不同种类的土著植物植被,经过一段时间后可逐渐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项目对植被、植物的影响可以接受。
(3)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区主要动物是小型兽类、小型常见鸟类,数量不多,项目实施对动物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4)对景观的影响
由于矿山开采规模不大,占地面积小,对于较大范围的生态景观来说,本次矿山占地和工程行为造成景观影响面甚小。
(5)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针对工程的性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防治水土流失的工程措施、植被措施和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后水土流失影响很小。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对废石场、采场、工业场地、道路实施洒水降尘措施;爆破方式采用控制爆破,控制用药量,减少扬尘量和爆破废气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运输车辆应低速匀速行驶、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以防止石料泼洒加重运输扬尘污染等;加强绿化以减少扬尘的扩散面积。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排入防渗旱厕所,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废石场、临时表土堆场淋滤水通过截、排水沟及拦挡措施后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实施一天一班的工作制度,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机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破碎机、筛分机安装减振垫、隔板;运输车辆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且将矿石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施工人员佩戴耳塞;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进行操作,爆破作业时必须向所有人员明确警戒范围等。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采石场剥离产生表土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内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不外排;采场剥离和开采产生的废土石堆存于表土暂存场,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埋。运营期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政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确保采石场生产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毁灭的破坏;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完善环境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对于采石场开采破坏的植被,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原地补偿或异地补偿;加强生态环境意识宣传,提高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素质;加强建设项目“三废”管理,在重视生产的同时,要做好废弃物的处理配套工程和职工劳动安全保障工作,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职工自身健康的影响。
六、公众参与的途径方式
建设单位:哈尔滨市科建采石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13796704466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大岭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清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北柞村
邮编:150038
联系人:张博文 电话:15045656818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公众意见反馈
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哈尔滨市科建采石有限公司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