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东来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批复。
项目位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Ⅱ区三号路以北,与环路围合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25036m2,总建筑面积为226379.98m2,主要建设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碳氢分离装置、DMO装置、EG装置以及化验室、消防及仓储等附属设施,年生产乙二醇25万吨、储存成品油和重油7万吨。项目的总投资为210600万元,环保投资为26044万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治理、噪声、废水及固废的防治。
本项目以宁夏宁东煤化工基地所提供煤为原料,采用新型WHG煤气化技术工艺生产粗煤气,经激冷、洗涤除尘后进行部分变换,变换气经低温甲醇洗、H2/CO深冷分离制得符合工艺要求的氢气、一氧化碳;得到的氢气和一氧化碳再与由空分装置制得的氧气和氮气作为原料气采用间接合成法生产工业用乙二醇。工艺生产装置区由煤气化装置、CO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及硫磺回收装置、变压吸附装置、空分装置、乙二醇合成装置组成。乙二醇合成装置主要包括亚硝酸酯合成,草酸酯合成、亚硝酸甲酯再生及草酸酯加氢四个步骤。
环保对策及措施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渣水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高压闪蒸分离罐放空气,其中高压闪蒸分离罐放空气含有少量H2S等,送硫回收装置处理,不外排;真空闪蒸罐闪蒸气经冷凝器冷凝与真空泵分离后含少量硫化氢和氨,排入大气。变换工段汽提塔正常生产时产生的冷凝解析气,因含H2S浓度较高,送硫回收装置回收处理;脱碳放空气气主要成分为CO2、N2,含微量甲醇和硫化氢,30m高烟囱排放;热再生塔产生的含H2S酸性气体,该股废气送硫回收装置回收处理,不外排。硫回收装置处理来自低温甲醇洗的酸性气、变换汽提气、气化高压闪蒸气、MN尾气处理工序尾气,采用两级克劳斯硫回收+尾气焚烧工艺。回收硫后的尾气经50m高烟囱排放。冰机工段安全阀放空气主要成分为氨气,送往火炬系统燃烧处理。分子筛吸附再生气、冷箱氮气放空气与冷箱甲烷放空气,分子筛吸附再生气主要成分为N2、含极微量CO2和CH3OH,由30m烟囱排放;冷箱氮气放空气与冷箱甲烷放空气,含CH4、CO等可燃成分,进入燃料气管网。DMO合成工段再生塔驰放气、高压分离器产生的驰放气,连续排放,全部送去尾气处理工序处理;DMO精馏工段DMO尾气吸收塔尾气,连续排放。送去尾气处理工序处理;尾气处理工序主要接收处理来自DMO合成和DMO精馏工序以及公用系统硝酸处理罐等排放的尾气,送去MN(亚硝酸甲酯)回收塔用低温甲醇洗。从MN回收塔顶部出来的处理后尾气经分离器送硫回收装置。乙二醇精馏工段甲醇回收塔、脱甲醇塔、脱水塔、脱醇塔、乙二醇产品塔、乙二醇回收塔等排放尾气主要成分为N2,含有微量有机物甲醇、二甲醚、乙二醇等,经真空泵尾气洗涤塔洗涤后达标排放;空分装置废气主要为污氮气,不含大气污染物质,直接达标排放。重油和成品油储罐区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将储罐大呼吸废气收集至油气回收装置凝液罐进行冷凝处理后回送至储罐中,油气回收装置的回收效率≥95%。硫胺干燥过程中安装袋式除尘器进行过滤、收集粉尘。
3、针对气化黑水工程采用高压、真空闪蒸后,经沉降槽沉降回用于洗涤塔用水,少量灰水送生化处理站。变换装置产生的工艺冷凝液氨氮浓度较高,工程采用汽提塔汽提后回用于气化用水。低温甲醇洗工段甲醇水分离塔排放的含甲醇废水送生化处理站处理。DMO装置产生的高硝酸盐废水,工程采用膜反渗透分离+双效蒸发结晶工艺,再去除硝酸盐类后送生化处理。乙二醇装置真空泵尾气洗涤塔洗涤废水、地坪冲洗水、火炬排污水、空分装置排污水送生化处理站处理。本工程生产过程中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污水处理站出水,全部送回用水站处理,回用水站规模:450m3/h,中水回用水处理站采用超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回用于循环水站,不外排。
4、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气化灰渣是一种很好的水泥掺和料,可用于水泥、制砖等的原料。本项目所排气化灰渣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同时本工程设有渣场,在出路受限时,送渣场堆存。废催化剂由于含有贵重金属,利用价值较高,全部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不排入外环境。对每次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全部装入密闭容器,并在容器外壁贴上明显标签,慎防同其它固废混淆。如不能及时运出,需将容器放入固定堆放催化剂的危废暂存场所中暂存。DMO废水结晶废盐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空分装置废分子筛和废吸附剂,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泥饼,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6、项目各原辅材料及生产单元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包括煤气、甲醇、乙二醇、草酸二甲酯、液氨、稀硝酸、成品油和重油等。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项目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环境风险管理,项目试生产前必须报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治重大突发环境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