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的将来,贵州省的政府办公楼、学校、体育馆等建筑中,都将含有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各市(州)、贵安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本地区建筑垃圾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根据区域建筑垃圾存量及增量预测情况,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消纳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要严格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音污染,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建筑垃圾消纳企业应配备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
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替代天然砂石,广泛开展外墙装饰、保温材料等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应用。
同时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推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以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必须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其他项目鼓励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例如在满足公路设计规范前提下,优先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用于公路建设。
贵州省还将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统计监测体系,掌握全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和趋势,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贵州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报告》。
延伸阅读
何谓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这些垃圾不仅破坏资源环境,更影响城市安全运行。
为了从源头把控,《通知》要求各施工工地要设置防污降尘设施,设置车辆冲洗保洁设施,配备待运建筑垃圾覆盖设施。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填河等问题。建筑垃圾要按工程弃土、砌块砖瓦等分别投放、分类运输,禁止将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