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称,拟对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评变更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同时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10-66556426。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环评变更暨煤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建设单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变更变化:
环境项目建设地点仍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程规模、工艺流程、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平面布置等均发生变化。
(1)油品合成加工规模由385万吨/年增至405万吨/年,新增甲醇100万吨/年。
(2)总体工艺变更为GSP炉+宁煤炉粉煤加压气化、中科合成油费托合成技术。
(3)主体工程:气化装置由18台增至28台。
(4)环保工程:废气及废水治理措施均加强;建设危废填埋场和干盐池,锅炉灰渣、气化炉渣等依托园区1号渣场进行填埋处置。
(5)依托工程包括宁东供水工程、园区1号渣场及厂外雨水排水工程。
(6)主厂区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建设中厂外蒸发塘(晒盐场)、缓冲水池选址发生变更。
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由559.98亿元增至593.11亿元,环保投资由26.7亿元增加至68.94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由4.78%增至11.62%。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大气:硫回收装置采用“两级克劳斯+氨法脱硫”工艺;低温甲醇洗尾气采用“洗涤+吸附+臭氧”协同工艺处理;煤场和储煤仓全封闭,卸料口安装射雾器抑尘,各类含尘废气进袋式除尘器处理;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脱硝+静电除尘+氨法脱硫+超声波脱硫除尘”处理后外排;危废焚烧炉烟气经“急冷+脱酸+吸附+除尘+SCR脱硝”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实施密闭方案,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增湿、生物脱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采用密闭生产工艺,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开、停车及紧急情况下排出的可燃气体送火炬燃烧处理。
(2)地表水: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全厂生化处理系统、废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高浓盐水送蒸发塘(晒盐场),采用逐级蒸发结晶工艺。非正常工况时,不同类型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和回用。
(3)地下水:厂区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执行《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厂外蒸发塘(含干盐池、危险废物填埋场)、缓冲水池均执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中罐底油泥、隔油浮选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等送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污水处理场生化污泥、废瓷球、固废焚烧飞灰、残渣等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废催化剂、废保护剂等由厂家回收,废结晶盐经包装密封后运至北侧干盐场柔性填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气化灰渣、锅炉灰渣等,送园区1号渣场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建立三级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为储罐区防火堤和生产装置区围堰,二级防控措施为各装置区初期雨水池,三级防控措施为50000立方米的消防事故水池。项目强化了蒸发塘(晒盐场)、暂存池溃坝风险防控措施,设置人工碾压土石坝,并根据地形设置了场外拦水坝封堵事故废水,可有效控制溃坝造成的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公开报告书简本、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和报告书全本公示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共发放20份团体意见调查表和530份个人意见调查表。
所有团体和494位受访者表示支持项目,15名受访个人表示反对,反对理由为环境现状较差、担心加重环境污染影响人群健康等,经回访后仍持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1)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3〕1837号文对项目予以核准。
(2)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黄许可〔2011〕80号文批准该项目年取黄河水3131.5万立方米。
(3)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产业〔2014〕44号文同意煤泥综合利用(年产100万吨甲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