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浚县环保局。公示期为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13日。
电话:
通讯地址:浚县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处理150万吨废矿石建筑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二、建设地点:浚县新镇镇申店村南
三、建设单位:浚县旭辉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评机构: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浚县旭辉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废矿石、建筑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新镇镇申店村南,占地面积1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7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石和城镇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骨料、机制砂150万吨。生产工艺为:废矿石、建筑废弃物-破碎-筛选-成品。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扬尘
主要为地面硬化、物料运输及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员工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3、噪声
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经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GB12523-2011),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收集后供营运期使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的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主要为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喷淋、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料场及运输动力起尘通过地面硬化、密闭、喷淋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5.0kg/h、120mg/m3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墙体隔音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15t/a,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