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图们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图们市凉水镇镇区西北2km、凉水村302国道附近,距离图们市中心约20km,由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图们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本期工程建设规模:1×9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600t/d垃圾焚烧炉,具有日处理垃圾量600t,年处理垃圾21.9万t的能力。项目总投资约24568.82万元,计划于2016年8月进入施工准备期,2018年3月机组投产。
项目主要燃料为生活垃圾,服务范围为图们市、珲春市和汪清县,并掺烧少量煤,均采用公路运输;本项目生产用水来自石头河地表水,图们市石头河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以图们市石头河地表水为主,不足部分由图们市石头河水利枢纽工程补充,生活用水由当地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本项目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控制燃烧温度,并采用“炉内喷钙脱硫+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氮(SNCR)+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的综合控制措施,除尘效率不低于99.92%,脱硫效率不低于86%,HCl去除效率不低于95%,NOX排放浓度控制在96mg/Nm3以下。处理后的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通过高80m、出口直径2.0m的烟囱排放。化学水浓排水、循环水池排污水达标排放至石头河;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或回喷垃圾焚烧炉,不外排。项目采用灰渣分除,飞灰经固化后送至后安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炉渣外售作建筑材料,不能综合利用时,送至临时堆渣场堆放,超过临时堆渣场容量时,送往后安山村垃圾填埋场贮存。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4.5.1厂址选择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图们市凉水镇镇区西北2km,占地性质经规划调整后为工业用地,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中有关选址要求。
14.5.2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满足《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4.5.3项目建设和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及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占地性质经规划调整后符合图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根据《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年)中的有关内容,延吉市辖区规划建设图们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图们市、珲春市、汪清县及其所辖乡镇,处理规模为600t/d。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一炉一机,具有日处理垃圾量600吨,年处理垃圾21.9万吨的能力,符合规划要求。
14.5.4清洁生产
1)本项目采用清洁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实现固废资源的再利用,不但能较好地解决现有垃圾填埋处理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还可以节约大量的能源,符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2)本项目设计中,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了设备的先进、高效与节能。选用了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并采用“炉内喷钙脱硫+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氮(SNCR)+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的综合控制措施,属于清洁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
3)本项目采用带机械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单位装机取水量为1.65m3/s?GW,单位发电取水量为5.98m3/MW?h。
4)本项目水重复利用率为98.35%。
14.5.5总量控制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烟尘、SO2、NOx、COD和氨氮。经核算,本项目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为SO270.245t/a、NOX为93.893t/a、烟尘为18.064t/a;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COD4.63t/a、氨氮0.754t/a。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吉环总量[2016]054号文《图们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确认本项目的烟尘总量指标为:SO271t/a、NOx196t/a、烟尘19t/a、COD5t/a、氨氮0.76t/a。总量指标来源于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站锅炉废气治理工程及锅炉烟气脱硝工程的消减量和图们市态和污水处理厂的新增消减量。因此,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4.5.6公众参与
在委托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建设单位分别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环境影响公示,公示期间无居民反馈意见。在两次公示后,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100%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的态度。公众同时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要求,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事,做好环保设施建设,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使污染物的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14.6综合结论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图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满足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的要求;在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对主要保护目标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