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违规操作,致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近日,北京某热力管网公司相关责任人被门头沟警方行政拘留。这是北京市首起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对污染大气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3月4日,北京市环保局联合门头沟区环保局对北京某热力管网公司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为节约费用,未按操作规程向脱硫池中加碱,导致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家公司被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环保部门初步判定该行为已构成行政拘留要件,随即通过与警方建立的联合工作站对此案通报,市公安局环食药旅安保总队立即展开工作,确定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涉嫌违法。
3月13日,门头沟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脱硫池中未加碱或加碱量不足,就会影响对烟气中二氧化硫的去除效果。”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冯志军介绍,该锅炉安装有脱硫除尘器,主要用于对锅炉排放烟气中的烟尘和二氧化硫进行处理。处理工艺是将碱片加入脱硫池中,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发生中和作用,从而达到除尘、脱硫的效果。现场检查时,该燃煤锅炉正在运行,执法人员没有发现用于脱硫的碱片,经测试脱硫池循环水的pH值结果显示为4-5,呈酸性,表明已丧失脱硫功能,无法中和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经询问,当值工人承认未向脱硫池中加碱。据了解,正常情况下,脱硫池循环水的pH值应该在7以上,如果低于7,中和作用就没有了。
为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北京市环境质量,环保、公安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站,协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下一步,环保、公安将按照贯穿全年的“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有关安排,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实时曝光违法行为等措施,积极营造环境执法的高压震慑态势,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北京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