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采石矿山整治行动,保障石料市场需求的通知,通知如下: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韩城市国土资源局:
我省组织开展开山采石整治和矿产资源“三保三治”行动以来,石料石材类露天开采矿山整顿取得重大进展,大批违法违规和落后产能矿山停产整顿,近半数矿山已被关闭,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遏制,矿山安全形势好转。但是,在一些地区的整治行动中,由于采取全部停产整顿、长时间不允许生产的“一刀切”做法,出现了市场砂石料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问题。为了使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合理保障石材市场需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山采石整治、“三保三治”行动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精神,加快推进采石矿山整治工作,使市、县(市、区)政府批准的整治方案尽快落地,按照疏堵结合原则,该关闭的关死,该(整合)保留的尽快验收生产,该新设置的矿山尽快公开出让、投放矿权。
二、进一步做好(整合)保留和新设石料类采矿权选址的科学论证工作。设立(保留)石料类采矿权,要向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看齐,严格执行各类保护区规划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各类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迎坡面可视范围内、河流两侧等一律不得设置采石采矿权。新设石料矿山要结合当地实际,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尽可能建设规模化、现代化的大型、特大型矿山。设立(保留)采石采矿权,要由县级政府召集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建设、旅游、安监、秦岭办等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意见。
三、加快(整合)保留采石企业验收生产和拟新设石料采矿权投放,保障市场对砂石料的需求。按照各市、县(市、区)开山采石整治方案、矿产资源规划,在科学选址基础上,要指导拟(整合)保留矿山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加快整合进度,对符合生产条件和环保要求的,尽快组织联合验收,允许企业合法生产。对拟新设立的石料采矿权,要积极作为,做好公开出让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尽快投放采矿权。
四、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开采活动反弹。随着石料价格的上涨,新的盗采偷挖活动很有可能发生。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出现问题区域、以往发生过盗采活动的矿点等,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盯死看牢,防止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