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预测和河北唐山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近期唐山市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出现连续中度污染过程。为做好这次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经唐山市政府同意,决定自5月26日0时至31日24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的前提下,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对不能达到“六个百分百”和扬尘治理要求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停产。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滦县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其他县(市)区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使用干法脱硫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竖炉配套的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石灰窑限产50%。
2、焦化行业。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到36小时。
3、电力企业。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70%以下。
4、铸造行业、独立石灰窑企业停产。
5、建材行业。水泥、砖瓦窑、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生产企业及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的陶瓷生产企业全部停产。
6、涉VOCs行业。除焦化和化纤企业涉VOCs工序以外,其它涉VOCs企业和排放工序停产。
7、其他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铁矿选矿、采砂、耐火材料、营养钵等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停产。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1、全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三、扬尘污染减排措施
1、各类施工工地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前提下作业,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对不能达到“六个百分百”和扬尘治理要求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停产。
2、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3、对市区道路、国省干道进行全覆盖清扫、吸尘和冲洗,所有企业的料堆和料场必须严密苫盖并洒水抑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