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推进矿化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处置,功在当代,利在千秋。5月8日,芦溪县矿化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在芦溪县融媒体中心举行。
芦溪县政府副县长韩凌飞出席新闻发布会
该项目是由芦溪县政府直接投资,采取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湖南省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牵头单位,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为了造福群众,该项目选址、矿化垃圾处理的转运、矿化垃圾处理之后产生的水、气、废渣的排放及工艺水平等方面,严格按照高标准执行并推进。
相关领导嘉宾出席新闻发布会
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在统筹考虑区位、地质、处理规模、垃圾量等多方面因素后,通过多次选址方案比较及论证后,该项目选址位于芦溪县宣风镇排楼村青苔岭。
项目选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等相关规划设计要求。该项目符合国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国家标准是300米以上,该项目离居民距离370米以上。
使用封闭防渗专用垃圾运输车辆 不会产生异味
该项目建成后将采取怎样的方式将垃圾运输到处理中心,在运输过程中是否会发出异味?
为解决垃圾转运过程中车辆带来的垃圾气味和垃圾渗滤液的问题,该县将使用封闭防渗的专用垃圾运输车辆,能有效控制恶臭的散发和渗滤液的滴落,垃圾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将避开排楼村民的聚居区,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矿化垃圾处理之后的水、气、废渣严格按高标准排放
矿化垃圾处理之后的水、气、废渣将达到什么标准排放?关乎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也是群众关注的问题。
为此,垃圾渗滤液及冲洗水等采用“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两级反渗透(RO)”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水不外排。针对渗滤液的问题,垃圾坑的底部为高强度防渗钢筋混凝土层,无垃圾渗滤液外排。
该项目仅有冷却水无其他废水,冷却废气的热水,通过冷却塔风冷后进水池,循环再用,不外排,因此将不会对地表水及周边饮用水造成危害。因为矿化垃圾经筛分处理后运输到该处理中心经过处理将进行燃烧,对临时存放的垃圾池将按环保要求做了防腐防渗措施,因此不至于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