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河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把矿山环境治理与绿色矿山建设相融合,启动实施“绿色煤矿”建设。
制定“绿色煤矿”建设标准。黑河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提出“绿色煤矿”建设“五大”指标,即“一照二证二方案”齐全、“四化五率”标准化、综合利用“三率”提升、节能减排“三废”达标与环境保护“三同时”,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原则,从改善矿区环境入手,打造煤炭行业“绿色矿山”。
编制“绿色煤矿”规划设计。黑河市依据“绿色煤矿”建设标准,开展实地调查,统一编制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是“绿色煤矿”实施建设的依据,采取区分新改扩建和生产矿山不同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设计,因地制宜实施建设;对新改扩建煤矿,依据批复后开发利用方案,制定“绿色煤矿”规划设计,高门槛准入、分期实施建设;对现生产煤矿,充分考虑矿区环境条件全面改造升级,依据“绿色煤矿”实施设计,启动实施“绿色煤矿”建设。
黑河市首批建设17家“绿色煤矿”,适时推进24家关闭煤矿环境综合治理,顺延开展非煤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列出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持续投资5000万元建设绿色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