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伴随城市开发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日益增多,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占城市垃圾总量达1/3以上。据估算,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仅中心城区经核准处理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渣土就有3551万立方米,不仅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建设经费,清运时的“跑冒滴漏”、灰砂扬尘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多渠道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消纳建筑垃圾的重要途径,是节约集约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有效举措,也是发展循环产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构建以技术标准为标杆、产业为主体、减量工作为源头、制度为保障的现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体系,努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围绕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宁波加快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体,与财政政策结合、与执法政策配套,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利用效率,完善制约监督机制。根据宁波市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台了一系列渣土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和渣土源头减量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宁波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政策体系,规范保障资源化管理利用系统工程,扎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壮大和完善,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快速推进的基础和保障。中心以考核为抓手,建立综合绩效考评机制,规范企业准入资格,以资金扶持为手段,加大优惠力度,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壮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首先,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着力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重点培育1~2家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其次,会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督导组,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任务部署及考核工作会议,把任务列入年度考核指标,确保这项工作不落空。再其次,成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联盟,涵盖建筑、设计、园林绿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领域企业30多家。最后,落实《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各区县(市)共有44家建筑垃圾消纳企业申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其中33家已通过审核。
宁波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坚持“控源减量、利用为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平衡利用要求,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源头排放,把牢设计单位设计关、建设单位项目关、主管部门查处关,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今年5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的《中心城区推进建筑渣土源头减量实施方案》提出,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泥浆固化、科学回填、分类处置等方式,提高工地现场自身消纳量,减少建筑渣土产生量和外运量。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优化设计措施》,否则不予通过初步设计会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优化设计专篇》,否则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筑渣土综合利用专项方案》并向工程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执行上述减量方案或措施不到位的建设施工单位,通过信用扣分、通报批评、重点监管、挂牌督办和上限处罚等手段严厉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以此在源头上控制建筑渣土产生量。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撑力度,中心委托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相应技术细则。目前,《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暂行)》、《宁波市建筑泥浆固化处置暂行标准》、《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建筑工程应用技术标准》3个地方技术细则已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