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各地公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本地区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技术标准和准入条件,积极推广应用全封闭智能运输车辆,推进所有渣土运输车辆改造或更新,实现全密闭化运输。2020年底前珠三角区域整体和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城市建成区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式运输。
《通知》明确,各地建筑废弃物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废弃物清运和处置核准制度,严把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严格监督管理,从事经营性渣土运输业务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车辆必须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并按照当地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加装卫星定位系统且达到全密闭要求。
出入各类工地、码头、矿山、堆场等场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要严格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密闭车辆不准出;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城市建成区内的全部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施工现场出入口要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能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并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建筑废弃物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废弃物管理监控平台,通过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运行的实时动态监控。要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设备,实现智能监控抓拍渣土运输车辆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形成重点路段电子监控全天候、全覆盖。
各地公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工作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共享。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建立协商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由于砂石骨料的区域性非常强,物流半径通常在20公里到30公里以内,难以大规模调运,车辆运输一直是砂石的主要运输方式。在生产工艺、发展理念等方面均处在全国前列的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深中通道等基建项目砂石需求巨大,禁止砂石车超载运输或将引发砂石物流成本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