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解取缔“三无”非法采砂船只的通告
铜政告〔2019〕14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长江河势稳定,确保长江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以及生态安全,根据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河道非法采砂重点整治方案》(皖水河湖〔2019〕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拆解取缔“三无”非法采砂船只专项行动,并实行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
现通告如下:
一、铜陵市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及支流全面禁止非法采砂,禁止各类“三无”非法采砂船只进入我市水域。本地有合法手续的采砂船须主动到辖区江砂管理单位登记,按要求拆除采砂机具,进入指定的集中停靠点停靠。
二、已泊于我市境内的“三无”非法采砂船只船主须于2020年 1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船舶所有权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详询各县区江砂管理单位)到各县、区政府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在相关媒体公示结果后,于2020年2月15日之前申请办理采砂机具拆除和上缴有关手续。主动申请机具拆除并上缴的,经拆除验收合格并交纳拆除费用后,船只可离开铜陵水域。
三、逾期未办理拆除申请的“三无”非法采砂船只和前期非法采砂作业现场抓获的各类船只,一律没收取缔。
四、自2020年2月1日起,凡在铜陵市辖水域抓获的“三无”非法采砂船只,一律没收取缔。
五、对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各县(区)登记地点分别为枞阳县水利局3楼水政监察大队办公室,义安区长江采砂管理办公室2楼会议室,郊区江砂管理站3楼会议室。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