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从广州市政府官网“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获悉,此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广州市餐厨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经在1月8日经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试行办法鼓励基层单位在符合环保条件和相关技术条件前提下,就近设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但同时严禁将餐厨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也就是说,由于目前市面售的家用餐厨垃圾处理机均采取将餐厨垃圾粉碎后直排下水管道的处理工艺,现在市民家里使用的餐厨垃圾处理机将被禁用。
在试行办法征求意见时,里面的“严禁将餐厨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条款对广州部分家庭已经购置的厨房下水道餐厨垃圾处理机在使用上作出限制,坊间关注该条款将如何执行。记者发现,试行办法正式发布时,保留了“严禁将餐厨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条款,并要求涉及餐厨垃圾排放的污水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如果实在不准用,我就拆了吧。”家中安装了类似设备的市民陈小姐告诉记者,但她更关注如何执法,因为有不少家庭已安装类似设施,记者1月9日在淘宝网发现,类似设施网上大量有售,且不少网店的发货地点就在广州。
记者注意到,试行办法并没有针对“严禁将餐厨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有具体罚则。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试行办法实施后,城管部门先采取加强宣传的方式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让社会认识到妥善处置餐厨垃圾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