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长江海事局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船员等相关证书到期可予延期办理,但并未明确时限。
日前,中国海事局明确:证书自有效期截止日期次日起自动展期6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国内航行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相关证书展期的公告,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内河船舶船员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其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船员确实不能正常 培训、考试、体检的,证书自有效期截止日期次日起自动展期6个月。
此外,中国海事局还要求船员应当尽最大可能按照正常程序实现证书换证或再有效,航运公司应当为其提供相应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