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办法规定,到2020年,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到2025年,全面实行绿色勘查,全部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的主体逐步退出市场。
1.基本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绿色勘查,新建和技改扩能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800个以上绿色矿山建设,选择6—8个矿产资源重点县(市、区)创建省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争取创建2—3个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逐步全面推进全省矿产资源重点县(市、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2.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明显。到2020年底前,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达标率达到85%以上;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开采活动同步进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建立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研究制定我省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完善配套激励约束政策与措施,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贵州省将通过实行矿产资源支持政策、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三方面,来支持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