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北京市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要有“电子运单”,否则不许上路。近日,就有单位没遵守此规定而被立案调查。
“车上有电子运单吗?”“什么?”听到执法队员的问题,渣土车司机一脸茫然地下了车。
10月19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对通州区通燕路运河核心区一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执法队员在检查中发现,现场车辆为经过备案的正规运输车辆,有渣土运输准运证,但车上没有按照要求安装电子运单的识别装置。
“根据10月1日施行的新规,车上是必须要有电子运单的。”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三大队大队长张拥军介绍,电子运单识别装置包含渣土重量、渣土类别、消纳场所、运输轨迹等信息。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本市实行建筑垃圾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实行一辆车对应一份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情况。此外,该施工现场还存在主要道路未硬化、未覆盖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方和运输方立即整改,并开具了谈话通知书进行立案调查。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中旬,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处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5204起。针对复工复产后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有所反弹的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新规,严查建筑垃圾的产生者、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服务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责任主体,重点查处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