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炉除尘器袋笼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炉除尘器袋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BCT2020026057001
(2)公司位于河北省平山县平山镇,除尘器为布袋除尘器。本招标项目#1炉除尘器袋笼采购已由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2020年10月招标计划(建投能源字[2020]259号文件)批准建设。
2.2 招标范围
(1)技术规格:φ127(当量)×8100mm;
数量:9648条(含袋笼弹簧卡子不低于77500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接甲方书面通知后,以书面通知落款时间起算,30日内完成供货。
(3)交货地点: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地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除尘器袋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参照第六章制造商授权书),且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份300MW(单台装机容量)燃煤发电机组除尘器袋笼供货业绩,每份业绩供货量不低于8000套,代理商可以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关键页(至少完整显示合同签署各方、具体供货内容、合同额、签署时间)、验收单或送货单等可以清楚显示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数量、主要参数页等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体现要求的合同签署各方、具体供货内容、合同额,则还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前述内容。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系统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并进行“报名”操作(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招标人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1: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311-82906755
监督信箱: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一楼
监督部门2: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311-85208215
监督部门3: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11-85518979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7日9时0分至2020年12月3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系统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联系人:方工
电话:0311-829060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联系人:谷明
电话:0311-83086971,18632196808
传真:0311-8308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