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按照“保障供给、建库储备,政府统筹,联查联审,平台交易、市场决定,合同管理、部门登记”的“净矿”出让新机制,扎实开展砂石矿“净矿”出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成功挂牌出让4宗砂石矿山,并与相关村集体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解决了“空壳村”问题,提供了就业岗位,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科学设置前置条件
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到“净矿”出让试点中,将绿色开发要求同矿山企业、矿区群众、村集体的共建共享作为获取矿业权的前置条件,以市场方式配置资源,推进“净矿”出让工作。
各司其职共享红利
村集体和乡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矿群关系,矿区群众可以土地、资金等入股矿山,可投入劳动力获取收入;矿山企业负责解决贫困户就业,提供扶贫、乡村建设部分经费和砂石材料以及整治矿区环境问题,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共享矿产资源开发红利,共建和谐矿区,助力乡村建设。
改审批制为登记制
精简审批程序,把审批程序改为登记。竞得人不再办理审批手续,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净矿”出让路径、方法和措施,在加快推进砂石土、矿泉水、地热等采矿权“净矿”出让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