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2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派出四个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该省14个市州及其28个县市区(含开发区、经开区、园区等)等共56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部分项目还延伸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目前正在对检查情况进行网上通报。
在此期间,检查组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299条、市场不规范行为13项,需要限期整改项目16个、全面或局部停工项目36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1份、拟记录11家相关责任主体及97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
检查组主要发现了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等多个问题,这其中就涉及到混凝土企业质量控制不严:
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质量把控不严。如桑植某建材有限公司:对进场的水泥未进行检测;材料库面积根本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砂石原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砂、石加工生产线与混凝土搅拌站处在同一场所,砂、石半成品与用于混凝土生产的成品砂石混合堆放;不同原石料生产的机制砂和石子混合使用;配合比通知单中的砂、石含水量值缺乏试验依据。
湖南岳阳某科技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进场原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部分细砂未进行进场原材料检测;原材料露天堆放且不同材料之间未隔离;现场料斗堆料为细石,料斗标识为细砂,标识混乱;标养室温湿度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试块未按规范要求留置72小时。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湖南省各地要加大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预拌商品混凝土、钢筋等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加强项目不按规定设置标养室、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楼板厚度不达标、墙柱节点强度偏低等质量问题的查处力度。各地要大力推广长沙市预拌混凝土与质量检测监管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监管系统,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