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由哪个部门主管?
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该怎么丢?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以及车辆的核准条件是什么?
6月1日起实施的
《福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
这意味着,福鼎市即将进入
建筑垃圾管理“法治时代”
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具有比重大、可重复利用度高、价值高、毒性小等特点。《办法》首先对建筑垃圾的监管流程和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从源头工程项目减量排放、中间车辆运输规范、末端综合消纳等实现对建筑垃圾处理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实现建筑垃圾处理全流程监管。
《办法》对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等流程做出了详细要求。福鼎市渣土办副主任张南辉介绍:“福鼎市城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经过许可以后,且具备运输处理条件的,才能进行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个人和单位,我们将严格执法,进行查处。”
除了大型工地和建筑单位,居家装修也会产生一部分建筑垃圾。据了解,对于居民装修、营业店面装修产生的垃圾,《办法》要求由物业管理,或是社区居委会指定地点、定期存放、定点存放,存放至一定规模后,由经过备案的专门企业,按照批准的线路和消纳点进行运输。
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以及车辆核准条件,《办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是要具有运输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需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其次是合规运输车辆不少于10部,车辆安装由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并纳入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平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公司化管理,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专用停车场所。符合以上条件的,才具有垃圾运输资质。”张南辉告诉记者。
建筑垃圾管理立法事关全域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社会关注度高。近年来,随着福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逐渐增多。《办法》开始实施后,相关部门也将依照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现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