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河湖库疏浚与整治、航道建设与维护等项目涉及的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管理工作,保障河湖库健康生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日前,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01进一步规范河湖库疏浚管理工作
1、强化规划刚性约束
各地要编制本地区河湖库疏浚规划(包含疏浚内容的相关规划),合理确定疏浚区、控制高程、疏浚总量等,并按有关规定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此规划经批准后,将作为河湖库疏浚、砂石利用与监管的重要依据。
2、严格河湖库疏浚项目管理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疏浚年度计划,明确疏浚的范围和方式、疏浚量、资金保障等事项。疏浚项目应明确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明确疏浚范围、作业方式、控制条件、管理与修复措施的实施方案。
02有序推进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
1、推进河湖库疏浚砂石集约处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可利用量、上岸方式、堆放场地、处置方案以及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内容。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企业主营、集约处置的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新模式,实现河湖库疏浚及砂石上岸、运输、加工、储存、销售等全过程统一管理。鼓励建设绿色、环保的规模化生产基地。
2、强化河湖库疏浚砂石用途管控
河湖库疏浚砂石由当地政府统一处置,优先保障河湖库保护等水利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兼顾市场需求。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各地要积极研究出台经营收入(或有偿使用收入)使用制度,优先用于河湖库治理、保护与管理等。
3、鼓励改革创新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河湖库疏浚砂石综合利用以及收益反哺水利建设相关工作机制,并及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改革成效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03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河湖库疏浚有序可控
1、强化全过程监管
各地要积极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对批准作业的疏浚船只、机具和车辆实行统一登记、在线监控与轨迹管理,强化砂石产、运、储环节管控,实现全过程智能化闭环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一源一码”的管理制度,对疏浚砂石实行全程溯源管理。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落实疏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止污染环境。参与施工的船舶和船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船员证书,配员符合要求,并严格遵守航行规则。
3、严厉打击非法疏浚行为
进一步加强对河湖库疏浚作业的监管力度,加大河湖库未经审批及超范围疏浚行为的处罚力度,从严查处借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破坏河湖库深潭、浅滩、沙洲、岸线等自然形态的行为,维护正常河湖库管理秩序。
除上述几项工作外,《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以及监督问责4大保障措施,并表明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