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海事局对长期锚泊船舶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建立长期锚泊船舶清单,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联合监督等措施,确保锚泊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通过“远端+现场”的形式,该海事处健全长期锚泊船舶清单。由海事处快反中心进行远端梳理,利用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船舶管理系统、船讯网等对锚泊船舶进行排查,停航超过1个月以上的船舶纳入长期锚泊船舶名单。
此外,该海事处按照“一船一档”的原则建立船舶档案,明确船舶停泊地点、联系方式、营运状况及船舶证书信息等内容。建立与长期锚泊船舶所有人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与沟通。
该海事处加大南通二号锚地水域现场巡航执法频次和力度。对南通二号锚地船舶“来港不报、报了不来、报告不准确”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增加船舶和航运公司的违法成本,遏制外船籍港船舶长期不报告行为,对可能成为长期锚泊的船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严格控制长期锚泊船舶数量,做到“只减不增”。
对于拒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水上交通组织和管制要求,向内河水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未按照规定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的长期锚泊船舶一律列入“黄名单”,将其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对象,提高行政检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对于故意隐匿、遮挡、涂改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标识,非法参与海上运输,非法排放水污染物,在船人员担任船长、高级船员却未持有合格适任证书的长期锚泊船舶纳入“黑名单”,严格执行“黑名单”惩戒措施,让“黑名单”失信主体切实感受到海事监管的压力,不断提高“黑名单”船舶监管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