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强化河湖管护工作,近日,桃江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印发了《桃江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河长办将适时组织对问题多发区域、河段开展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影响重大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将结合河湖长制考核,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地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各河长制成员单位要综合运用拉网式排查、不间断暗访、常态化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问题。按照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的要求,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对在禁采区、禁采期非法采砂的一律从严处罚。
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对涉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积极配合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彻查非法采砂案件涉及的利益链条、深挖背后“保护伞”。
针对非法采砂船舶突出问题,县河长办加强与交通、水利等部门的对接,开展采砂船舶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无证采砂或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船舶;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尤其是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三无”采砂船;严禁对船舶非法改装以及建造伪装、隐藏采砂设备的采砂船。对查获的“三无”和“隐形”采砂船依法予以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