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22日,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技术性审查。咸阳市继在全省第一批完成市级规划审查后,再次成为全省首个完成县级规划审查的辖区市。
根据部、省安排部署,我市自2020年5月开始,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同步启动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全市有矿业活动的11个县(市)均编制了规划,秦都区和渭城区在市级规划中作了具体安排。
县(市)级规划包含现状与形势、指导原则和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加快矿业绿色发展和规划保障措施等章节内容,以服务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推进资源高效利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任务,突出精细化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管控理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细化规划管控措施,优先保障对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立足我市丰富的煤炭、石灰岩和地热三大优势资源,进一步做强做大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实现全市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发展。本轮县级规划同时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咸阳砖瓦行业存在问题,着重优化了砖瓦粘土矿开采规划区块。
与会专家审查了11个县(市)级规划文本、附图、附表、数据库和编制说明等资料后,认为规划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与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紧密衔接,落实了县(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县(市)级矿业权出让审批与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安排,符合各县(市)实际情况,目标明确,同意通过审查。
下一步,各县(市)将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市)政府审核同意,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县(市)政府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