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矿安〔2021〕47号),举报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最高一次奖励30万元。举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擅自开采保安矿柱。 4.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 5.非煤矿山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二、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1.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批准或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2.不按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5.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 6.非煤矿山其他违法行为。 接报单位: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22572820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27559733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