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潼南区涪江河道砂石资源规划开采权(2022年9月-2025年12月),累计控制开采总量为998.51万吨,本标的拍卖参考价为:56560万元,据估算河道砂石单价为57元/吨。
潼南区涪江河道砂石资源规划开采权(2022年9月-2025年12月)出让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釆砂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为潼南区涪江河道砂石资源规划开采权(2022年9月-2025年12月)
1、开采范围:涪江河道砂石资源规划开采区,分别为:石金坝、寇家坝、回龙坝、曹家坝、青石坝和岳家坝6个可采区。
2、开采种类:砂石。
3、开采深度:砂卵石层2.5-3米以内。
4、采砂作业方式:水采、斜坡式开采。
5、开采总量:累计控制开采总量为998.51万吨,其中:2022年控制开采量190.76万吨,2023年至2025年807.75万吨。
6、禁采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汛期洪水超禁航水位时段。
7、禁采时间:每日晚21时00分至次日7时00分。
8、出让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买受人应当在可采区相对应的出让期限内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载明的开采总量进行采砂活动,若买受人提前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证》载明的开采总量,则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期限提前终止。
9、进场时间:受让方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需依法办理海事、航道等相关手续,手续齐全方可进行采砂作业。
10、标的拍卖参考价为5656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828万元,增加幅度:500万元。
二、资料领取及报名时间、地点
1.领取资料: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1日前到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科)、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渝中区人民路248号7-6)领取拍卖文件。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1日17:00时。
3.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竞买人需在2022年8月31日17:00时之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将竞买保证金或投标保函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拍卖公告,网址:https://www.cqggzy.com/tongnanweb/,以进账单载明交易时间为准,并注明缴纳潼南区涪江河道砂石资源规划开采权竞买保证金)。
4.报名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请携带好所需的资料,并填写《潼南区涪江河道砂石资源规划开采权(2022年9月-2025年12月)拍卖文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原件退还,其余资料不予退还。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2年9月1日10:00时
2、拍卖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方式:自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看,同时接受咨询。委托人及我公司将于8月30日上午9:00(过期不候)在潼南区水利局集中对出让标的现场进行踏勘,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条件,竞买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申请参加河道砂石资源规划开采权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是经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
2.严格遵守国家及重庆市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拟使用的采砂船采砂动力符合重庆市河道采砂的有关规定,施采砂船舶采砂设备功率不得超过350千瓦,并具有平缓移动的作业条件,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安全、救生设施。
4.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5.按拍卖的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承诺按竞买价缴纳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金。本次公开拍卖的开采权竞得金额为开采权出让金,不包含采矿权使用费等其他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承担。
6.服从和配合执法人员的监管。
7.申请河道采砂之前的两年内未因非法采砂受到行政处罚。
8.本次竞拍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报名参与竞拍。
9.按拍卖公告的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同意并承诺成交后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565.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其余部分抵作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金,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金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10.买受人及采砂船舶的所有人承诺自费安装计量智能监控设备接受实时监控,并提交承诺书原件。
1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五、特别提示及说明
1.本次拍卖会的合格竞买人须有三个或三个以上。
2.本次竞拍不接受以联合体名义报名参与竞拍。
3.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缴纳10万元的拍卖佣金,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4.因本次许可的可采区,开采砂石为随采随运,故不设置堆砂场地。如买受人确需设置,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使用,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林地等国家明确禁止占用的土地,同时采砂许可结束后必须对堆砂场进行复绿。
5.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出让开采权的可采区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果、竹、木、坟墓、管线等)的使用和补偿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全部承担;采砂过程中与村社涉及的道路、过桥、码头、砂石堆放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在采砂过程中与其他利益关系人发生的民事纠纷和民事赔偿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和全部承担;因采砂作业与涉河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涉河群众的土地、住房安全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和承担赔偿责任。
6.买受人在釆砂活动中釆取的弃料处理方式应符合通航、环保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釆砂产生的弃料,应及时自行处置,不得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废弃物。
7.竞买人可委托不超过3名代表至拍卖现场参与拍卖活动,现场人员须提供健康码、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拍卖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水利局
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