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2年9月27日15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鄱阳中心举行拍卖会,拍卖鄱阳县千秋河(枧田街乡段)天然砂石混合料若干,预计储量约132165立方米,起拍价40.62元/立方米。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鄱阳县千秋河(枧田街乡段)天然砂石混合料若干,预计储量约132165立方米,起拍价40.62元/立方米,竞拍保证金50万元。
二、拍卖方式:
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具有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及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报名前提供公司资质,6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由转让方及国资监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余先生 15270549786)。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世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赣世联评报字(2022)第0901号】以及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赣南分公司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证书编号:B244018752】。
2.标的数量、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拍卖方在此声明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混合料储量为预计数量,来源于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赣南分公司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证书编号:B244018752】,仅供受让方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方量为准。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具体付款方式由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最终成交价款按照成交单价×实际方量计算。受让方在工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多退少补。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及时进场,在此期间,施工便道、开采、装车、砂石的运输管理、安全生产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并接受鄱阳县水利局、鄱阳县河砂资源管理局及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如受让方在作业过程中涉及与当地村民的纠纷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可帮助协调。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清淤方案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圩堤护坡工作,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1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履约保证金用于确保开采、运输装载规范,及时清运,不影响圩堤安全、公路路域环境,保证运输中对损坏的圩堤、道路及时修复等,清运完毕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按照约定无息返还或抵扣成交价款。
7.拍卖成交后,标的作业期限为:约5个月,在此期间砂石的管理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8.本次拍卖的砂石混合料所在地部分河段有南水北调工程管网,位于河段水面以下管网情况不明。受让方在开采作业时必须做好相应施工方案,若造成破坏,所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本次拍卖已披露的瑕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根据《关于有序恢复市中心城区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2022]第9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参加拍卖会的受让方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未提供的受让方不能进入拍卖会场,谢谢配合!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17时止。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2022年9月23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且经转让方及国资监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取得竞拍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抵扣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到账咨询电话:0793-8331882。
联系电话:0793-8206555 15907930053 15307931208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cqjy.jxcq.org:8088/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