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昌县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6.08亿竞得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仙居路腾矿业有限公司以3.1亿竞得仙居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2宗矿权近10亿成交,生产规模共计约600万吨/年,资源储量约5500万吨,成交单价约17元/吨。
据了解,新昌县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新昌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成立。仙居路腾矿业有限公司是仙居县交通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成立。
01.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建筑用玄武岩矿
一、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新昌县新型建材产业园沃洲镇东宅村楼下建筑用玄武岩矿
2、矿区位置:新昌县沃洲镇东宅村楼下
3、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矿产代码:84555)
4、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8年
5、生产规模:190万吨/年
6、矿区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1542.87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控制资源量1093.03万吨,全风化玄武岩(宕渣)控制资源量295.02万吨,强风化玄武岩(宕渣)控制资源量144.53万吨,矿体底板泥质粉砂岩(宕渣)控制资源量410.29万吨。
矿区卫星图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设计方案》的要求实施生产活动。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根据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要求按期缴纳治理基金,基金总额1514.88万元。
3、矿区进出道路的政策处理由沃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竞得人自行承担道路建设、维护及其他相关费用,矿山开采完毕道路收归沃洲镇人民政府。
矿区现场图
02.仙居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一、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仙居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仙居县双庙乡大岙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建筑用花岗岩(矿产代码:84853、84711)
4、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1年(含基建期1年)
5、生产规模:400万吨/年
6、矿区资源储量: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凝灰岩)矿控制资源量为2474.18万吨;宕碴1458.47万吨,其中:宕碴(凝灰岩)635.09万吨,宕碴(花岗斑岩)541.16万吨,宕碴(风化凝灰岩)259.50万吨,宕碴(风化花岗斑岩)22.72万吨;覆盖层体积为88.77万m³。
矿区交通位置和矿区照片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和其他规定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矿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振动、破碎、筛分、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仙居县双庙乡大岙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施工设计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总投资1562.1316万元,采矿权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按浙财综〔2020〕14号文件规定执行。
4、采矿权竞得人需向仙居县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该采矿权前期相关方案编制等费用378.424万元。
5、本次出让资源量中,宕碴共计1458.47万吨,若采矿权竞得人通过配矿等技术方法利用宕渣,需在满足相关指标要求后方可用作砂石骨料。
6、距离居民区等主要建筑物小于200m的开采范围设置为机械开挖区,200m~300m的开采范围设置为控制爆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