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获悉,浙江衢州开化县一资源储量8038.97万吨、生产规模400万吨/年、出让年限20年的建筑石料用灰岩,被浙江国昊建材有限公司以75500万元(约7.55亿元)竞得,该矿涉及的政策处理费用合计55077万元(约5.5亿元),资源价款约为16.2元/吨。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国昊建材有限公司由开化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据悉,该矿位于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矿区范围内控制资源总量2973.62万立方米(8038.97万吨),其中普通建筑石料矿控制资源量2954.03万立方米(7995.48万吨)、宕碴矿控制资源量19.59万立方米(43.49万吨)。
根据公告,项目前期方案及报告等编制费用合计145.8万元,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开化县财政局指定的账户。矿区西侧距离矿界约50米为开化县X616篁忻线,竞得人需承担篁忻线篁岸-寺坞段改建及维护费用(桩号K0+000~K3+630,改建后公路等级为二级),道路维护期与开采期限一致(20年),该费用已纳入政策处理费,竞得人无需另行支付。
此外,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费用3883.26万元。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和储量评审意见书,I号、II号矿体全部以建筑石料作为开发利用方向,Ⅲ号矿体不适合作建筑石料,仅可作宕渣综合利用,剥离后的第四系残坡积层主要用于后期工程复垦。竞得人应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按浙财综〔2020〕14号相关规定计提。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该项目施工设计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矿区西侧为县道X616(篁忻线),距矿界平均距离为50m,矿界拐点J54-J1-J2-J54为禁爆区,采用机械开采方式,面积为11407平方米。
同时,竞得人需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矿山在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机械采掘、石料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矿区专用道路及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矿业权出让收益方面,公告特别提出,根据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开化县财政局的会商意见,出让收益分三期缴纳,第一期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收益的20%;第二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缴纳出让收益的30%;第三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出让收益的50%。由竞得人按合同约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