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
2020年6月,市安委会印发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以来,泰安市坚持早谋划、早部署、严整治、强攻坚,深入推进“1+2+20”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7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主要负责同志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全市累计观看学习电视专题片1746场次,观看59.5万人次。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门制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考试题库,供各级各单位学习使用。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带头履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七个强化、30项具体措施。实行“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功能区)分管市长包行业领域”制度,市领导定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期间,市委、市政府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17次,市政府常务会24次,全市安全生产会议65次,密集安排部署三年行动等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主管和直接监管责任,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明确45个部门安全生产任务和123个行业领域的主管和直接监管部门。调整充实安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强化了安委会协调能力。在市安委办增设安全生产督查室,专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的督导检查职能。企业主体照单尽责,督促指导7.95万家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责任清单修订,376家企业实现安全总监应配尽配,6633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推动868家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与绩效挂钩制度。
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排查整治了一批事故隐患,突出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燃气、消防、道路运输、自建房等20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市累计出动检查组2.7万个,排查整治隐患31.5万余项,责令停业整顿472家。严厉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严管态势,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异地执法、突击夜查等方式,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涉重大危险源等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累计罚款4984.85万元,约谈警示企业2835家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了“双下降”,2020年以来,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保持双下降,各行业领域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安全生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立“两清单、一联络员”制度,制定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清单。建立安全生产“三函一会”工作制度,加大对重点工作推进、问题整改等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办、提醒、问责力度,今年市县两级共发出风险提醒函、工作督办函123个。出台事故调查处理“八个一律”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八个一律”工作要求》,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火灾等责任事故,全面加强调查处理和警示问责,今年已问责公职人员42人,追究刑事责任8人。健全完善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制度规范,委托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起草编制了《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范》,在全省率先提升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并于今年6月底按新标准全面完成改造提升。在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领域制定了“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方案,全力扎实推进。另外,建立完善了企业安全总监、晨会等系列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