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临,为了进一步加强矿山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煤矿正常生产,小编在此特别提醒相关人员,应该重点抓好汛期防范工作。
露天矿山
1.露天矿山应设置防、排水机构。大、中型露天矿应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每年应制定防、排水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2.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处,都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3.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上方应设截水沟;有滑坡可能的矿山,应制定防、排水措施;应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渗漏到采场。
4.露天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泵站。当遇特大洪水时,允许最低一个台阶临时淹没。淹没前应撤出一切人员和重要设备。
5.矿床疏干过程中出现陷坑、裂缝以及可能出现地表陷落的范围,应及时圈定、设立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站的电源应不少于两回路供电;任一回路停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最大排水负荷;各排水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7.矿山所有排水设施及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
8.临近采场境界处堆卸废石,不得使排土场蓄水软化边坡岩体。
9.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排水措施。
10.露天开采转为地下开采的防、排水设计,应考虑地下最大涌水量和因集中降雨引起的最大径流量。
11.溜井应有良好的防、排水设施。雨季应减少溜井储矿量。溜井积水时,不得泻入矿粉,应暂停放矿,采取安全措施妥善处理积水后方能放矿。
12.排土场应有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设施。排土台阶应保持平整,并保有3%至5%的反坡。
13.排土场底部应排放易透水的大块岩石,保证排土场正常渗流。
14.水力排土场应有足够的调、蓄洪能力,并设置防汛设施,备足防汛器材;较大容量的水力排土场,应设值班室,配置通信设施及必要的水位观测、坝体沉降和位移观测、坝体浸润线观测等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按要求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