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启动2023年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筑垃圾从产生、运输到处置环节“两点一线”全过程联合监管机制,全面有效维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秩序,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结束。整治范围包括江南城区、江东街道、江北街道、龙桥街道、临港经济区、白涛街道、李渡街道、清溪园区、涪陵高新区、义和街道城市规划区内。整治重点为施工车辆、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
本次专项整治将查处施工车辆以下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建筑垃圾;带泥上路;未按照批准时间、路线清运;未在指定地点倾倒等。
查处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以下违法行为:进出口路面未硬化处理,未配设车辆冲洗设施,未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工地周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米围墙或硬质密闭围挡;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未进行密闭施工或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未开工或停工的建设用地未进行覆盖或绿化等。
查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以下违法行为:进出口路面未硬化处理、未配备冲洗设施、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等违法情形;非法设置弃土场。
9个执法小组负责专项整治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涪陵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了2023年涪陵区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日常工作。设立9个执法小组负责实施所辖区域的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摸排阶段、集中整治阶段、长效管控阶段。
整治目标:改善生态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以改善涪陵区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精准防控、依法治理,全面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实现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有效监管,对相关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不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同时,以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常态化巡查防反弹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为防止反弹,对涪陵区城市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长效管控,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和设点检查。同时结合运用智慧执法平台和联网摄像头对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确保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