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近日公布,《方案》提出通过“十四五”期间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推进敖江流域建材矿山、闽江上游煤铁矿山等8个集中区的修复,力争完成修复任务10万亩。
针对矿山生态问题和立地条件,《方案》提出因地制宜采取工程修复、人工辅助、自然恢复、转型利用等多种模式实施修复,优先开展自然保护地、居民集中区、“三区两线”敏感区域,以及“六江两溪”重要流域等可视范围内矿山的生态修复。主要集中于对受损山体实施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重现、生物重组,旨在有效解决省内重点区域、重要流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矿山周边人居环境,提升废弃土地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恢复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资金筹措方面,《方案》明确通过产权激励、资源利用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此外,《方案》还将修复目标任务纳入各地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