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鹤壁生态环境局拟对年产500万吨建筑用石、水洗砂建设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据悉,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租赁已建车间一座,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砂石骨料产品或将很快进入市场。
另外,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振动筛、振动筛、洗砂机等。建筑用石工艺技术为原料→破碎→筛选→磨料→筛选→成品→出库;水洗砂工艺技术为石粉→给料→筛分→洗砂→脱水→成品→出库。
根据环评公示,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破碎、筛选、磨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无组织粉尘。建设单位拟在投料、破碎、筛选、磨料工序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配套安装单独袋式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喷干雾抑尘设施、车间密闭、全封闭管道皮带通廊和进出车辆冲洗等措施。
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行业A级企业的相关要求(有组织排放颗粒物≤10mg/m3),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洗砂废水、车辆冲洗水和生活废水。
洗砂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破碎机、磨料机、振动筛、装载机、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压级为70~90dB(A)。主要措施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利用厂房隔音,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在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职工生活垃圾。
(1)除尘灰:本项目除尘器在运行中会产生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底泥,该底泥由污泥泵抽出送入污泥压滤机,压滤水返回沉淀池,泥饼运至暂存场作为副产品外售用于道路填筑用土,不外排。
(3)职工生活垃圾
企业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