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沿线又即将挂牌出让3宗砂石矿。据了解,这3宗矿分别位于重庆、湖北、安徽,资源储量共16679.17万吨,合计年产能800万吨,起始价共40695.3万元。挂牌时间集中在2023年8月下旬至2023年9月初。
另外,即将出让的3宗采矿权单矿资源储量与年产能均相差不大。在起拍价格方面,重庆奉节县柳池村五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与安徽铜陵董冲矿区均超过1.8亿元;湖北荆门鸦谷山矿区起始价格仅4030万元。
01安徽储量约5530万吨、年产300万吨砂石矿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董冲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境内,资源储量5530.47万吨,年产规模300万吨,出让年限19.43年,起始价18430.54万元。挂牌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6日。
具体来看,该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2078.4万方(5530.47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769.6万方(2045.53万吨),控制资源量1060.9万方(2825.47万吨),推断资源量248万方(659.47万吨)。矿区范围内另有第四系覆盖层及岩土为66.36万方本次一并出让。
根据出让公告,采矿权成交结果确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进行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实行厂房封闭式生产,配齐除尘设备,做到办公区公园化,开采、加工区无尘化。
矿区范围周边有董家店、石山脚、万村、五峰村、杨桃山等村庄(村民组),其中董家店、石山脚、万村与矿区范围北侧、东侧紧邻,矿区东侧万村居民约50余户。如涉及征迁的,竞得人可根据开采方式自行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采矿权出让后,矿区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权、项目核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经信、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开采可能涉及有关山林、青苗、道路、土地流转等补偿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02重庆储量近6700万吨、年产200万吨砂石矿
奉节县鹤峰乡柳池村五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奉节县鹤峰乡柳池村,为已建矿山。矿山资源储量6679.4万吨,年产规模200万吨,出让年限28.6年,起始价18234.76万元。拍卖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1日。
根据出让公告,该矿区范围内原剩余资源储量199.9万吨未纳入本次公开出让,若竞得人非原采矿人,剩余资源开采权利归新竞得人所有。
原矿资产投入评估价值为17655.990189万元(含原采矿权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土地租赁费用等资产投入,不含剩余资源价值)。竞买人竞得本矿权,须于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与原采矿权人进行实物交接并签字(交接内容为评估清单涵盖的所有资产),30日内将资产评估款项全额支付到原采矿权人指定账户。竞得人逾期未按要求支付资产评估费用,未缴纳出让收益、前期报告编制等费用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采矿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原采矿权人在资产移交完毕后退还竞买保证金,如未按时移交资产,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如未按要求注销原采矿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再延续该采矿权,同时原采矿权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还需向出让人另外支付该采矿权出让前期报告费用19.6万元,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
03湖北储量近4500万吨、年产300万吨砂石矿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鸦谷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屈家岭管理区何集办事处,资源储量4469.3万吨、年产300万吨、出让15年砂石矿,起始价4030万元。现场拍卖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
根据出让公告,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到矿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组就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固定资产(含动产、不动产)等相关事宜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涉及土地、林地(征用、占用或租用)等相关情况。竞得人按照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已公示的净矿权处置方案承担相关费用,向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补偿。因相关手续不齐或矿区工农关系等因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查)。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实施开采。
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开工建设。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非金属矿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及已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实行封闭加工、矿区绿化、裸露塘口治理、道路硬化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正常生产经营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