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现在全国建有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共1400个,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矿达到730处,产能占比达到59.5%。但是,我国矿山智能化建设总体水平还不够高,还存在部分地区和部分企业认识不够到位、建设进展不够平衡、相关标准规范不够健全、部分技术装备适应性还不够强等问题。
薛剑光介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研究出台《加快推进矿山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积极引导灾害严重和高海拔等地区加快矿山智能化建设,推动灾害严重矿井无害化、少害化开采,高海拔矿区远程化低海拔作业。
此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加大政策扶持,在产能核增、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等方面予以精准支持,重点推动智能化高标准建设、常态化运行,不断提高智能化建设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薛剑光称,我国将全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现行的矿山安全法是1993年开始施行的,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对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意义重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目前我们已正式启动了矿山安全法的全面修订工作,正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究论证和起草工作。
此外,煤矿是安全生产重中之重,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是平稳的,但是随着开采强度、开采深度的增加,特别是各类灾害耦合叠加,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和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合并修订原来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出台新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十分必要。”薛剑光介绍,目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我们正在加快立法进度,将在司法部和应急管理部的指导下,全力做好条例制定出台落实工作。
此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并于9月6日向社会公布。该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应当配备安全总监。
对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司长李峰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众所周知,抓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的“牛鼻子”,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抓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从实践来看,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各个方面的管理任务都非常繁重,企业主要负责人精力有限,但是企业又要面临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问题。因此,从客观上需要一个既懂专业又有一定决策权的人来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李峰介绍,2015年、2021年江苏省和山东省先后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出台文件,在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今年8月22日,山东省结合试行情况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推动落实。两省推行的安全总监制度,在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在充分调研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将这方面有益做法向全国推广。”
2020年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2022-2024年)》中表示,当前,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21年以来,相继发生山东省栖霞市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爆炸、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6?10”透水、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太平寨镇桃树峪铁矿“9?2”透水等重大事故,非煤矿山重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司长孙庆国介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承包单位个数,明确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矿山外包工程和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共组织1360个检查组,派出了6800余人,历时7个月,检查外包工程矿山、资源整合煤矿和托管煤矿3895座,发现重大隐患134条,期间清退、转隶外包队伍461个。
“今年上半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部署开展的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又把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单独作为一个专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 孙庆国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