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网发布了两项重要通知:一是关于启用矿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的通知,二是关于印发《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0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启用矿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的通知
根据上述通知,2023年8月2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设立矿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KA,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作为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强化标准对矿山安全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启用矿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KA。
据悉,矿山安全行业标准范围包括:
· 矿山安全基础通用标准
· 矿山安全重大灾害防治标准
· 矿山安全科技、装备、设施、材料等技术标准
· 矿山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标准
· 矿山安全管理及监管监察标准
· 矿山安全专业服务标准
安全生产基础通用标准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标准不包括在内。
矿山安全行业标准的申报、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复审等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02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的通知
《措施》针对防范地下矿山透水事故、防范地下矿山火灾事故、防范地下矿山冒顶片帮事故、防范地下矿山坠罐事故、防范露天矿山边坡坍塌事故、防范尾矿库溃坝泄漏事故等六方面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以进一步减少非煤矿山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