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1234”产业体系,积极贯彻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伊春市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浩良河大理岩矿、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两家大型矿山企业于2023年11月3日被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并公示,实现了我市省级绿色矿山“零突破”。
一是坚持示范引领,统筹规划布局。为加快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我局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将绿色矿山建设列入《伊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牵头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伊政规〔2022〕1号),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坚持以示范引领带动中小型矿山企业为目标,先行推动伊春市北方水泥有限公司浩良河大理岩矿、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两家大型生产矿山建设绿色矿山。
二是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建设速度。为全面调动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在资源配置、用地保障、采矿权登记延续审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和畅通绿色通道,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矿山建设,激发企业活力。引导企业积极作为,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矿山企业对标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方案、拟定计划、细化任务、落实分工,在绿色矿山建设各环节上跑出“加速度”。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现场政策解读。通过会议、文件及现场形式向企业传达并解读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文件要求,让企业树立矿业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市官方网站及其他媒体渠道公布省、市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政策及进展情况,大力宣传绿色矿山建设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让绿色矿山建设在企业和社会之间成为焦点和热点,总体呈现出“要我建”向“我要建”转变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