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2023年全国矿山企业自查问题隐患60.6万条,其中重大隐患1.48万条、整改率91.1%。各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煤矿隐患46.02万条,其中重大隐患2269条,同比增加51.3%,整改率91.4%。
数据显示,采掘接续紧张煤矿由340处减少到287处,尾矿库减少881座,“头顶库”减少157座,金属非金属矿山减少2991处。各地查出采空区5.4万个、瓦斯富集区2004个、断层褶曲3.1万个、陷落柱8631个、受水害威胁的工作面3298个。推进水害防治、冲击地压、重大设备、非煤矿山和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测系统建设,煤矿“三大系统”实现在线联网监测占80.7%,发出风险预警5032次,瓦斯超限减少571起、同比下降25.1%。出台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事故征兆及时撤人制度,发出极端天气预警信息5484次,各地启动应急响应1.6万矿次,撤出人员33.9万人次。
启用矿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KA,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7项、行业标准48项,制修订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地下矿山动火作业管理等规定;启动第一批11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创建,发布科研攻关项目241项。全面推进智能化建设,推动全国758处煤矿建成1651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持续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考核通过221处,降级或撤销等级19处。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全面部署加强自救器佩戴实操培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调整“五职”矿长等相关责任人1828人,整顿清理培训机构153家、考试点7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