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年加工1260万吨熔剂灰岩及建筑石料项目环评公示信息。建设单位为江西振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工程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粗破加工部分位于瑞昌市夏畈镇大北山矿区北侧,中细碎筛分加工部分位于瑞昌市黄金乡下巢湖江州造船公司旧址。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膜除尘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喷淋抑尘废水、石粉水洗废水、初期雨水。抑尘废水全部随物料带走,不外排;水膜除尘、石粉水洗、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分别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作厂区及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粗破加工工序粉尘:项目粗破加工区的破碎筛分粉尘经过集气罩负压收集,收集的粉尘经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再经过车间喷淋系统喷淋处理,粉尘以无组织排放。
建筑线废气:项目建筑线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二级筛分工序,经集气罩收集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再经车间喷淋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项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由专用油烟道引致楼顶排放。
(三)噪声
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废
沉砂池泥沙、渣土、泥饼、洗车池泥沙定期收集后用于绿化覆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进行清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