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矿产资源大省,我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4月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兑现绿色矿山创建奖励专项资金2270万元,将绿色矿山建设提档升级。
2020年,我省出台《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政府引导、部门协同、政策扶持、企业主建”的工作机制。2022年,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矿产、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速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相关建设任务实施以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从2022年起设立绿色矿山创建奖励专项资金,对新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建成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由省级绿色矿山新晋级为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一次性补充奖励5万元。
几年来,奖励政策的落实实施对全省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两年来,全省新增绿色矿山213家,截至2023年年底,绿色矿山总量达308家,是2019年的8倍多,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并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进行动态监督,充分发挥绿色矿山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其他矿山企业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绿色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